餐廳過敏原:法律規定與如何安排
餐廳必須告知顧客其菜餚中含有 14 種過敏原,即使沒有任何包裝。這是一項法律義務,更是一個安全問題:一個錯誤就可能讓顧客住院。以下是規則內容,以及如何安排資訊以確保其準確。
法律規定
歐盟第 1169/2011 號法規,即 INCO 法規,要求告知消費者食品中存在的過敏原,包括非預先包裝的食品:內用、外帶或外送的菜餚。
在法國,資訊必須在顧客點餐前,以書面形式、清晰易讀且方便顧客在現場取得:在菜單上、公告上或顧客可自由查閱的文件中。僅口頭告知是不夠的。
對於遠距銷售、線上點餐到店取貨或外送,資訊必須在購買前和交付時提供。
需申報的 14 種過敏原
- 含麩質的穀物(小麥、黑麥、大麥、燕麥、斯佩耳特小麥、卡姆小麥)
- 甲殼類
- 蛋
- 魚
- 花生
- 大豆
- 牛奶,包括乳糖
- 堅果類:杏仁、榛果、核桃、腰果、胡桃、巴西堅果、開心果、夏威夷果
- 芹菜
- 芥末
- 芝麻籽
- 二氧化硫與亞硫酸鹽,濃度高於 10 毫克/公斤或 10 毫克/公升
- 羽扇豆
- 軟體動物
常見陷阱
- 子配方:高湯、醬汁、麵團或麵包屑會帶入成品菜餚中容易被忽略的過敏原。
- 供應商更換:同一產品在不同品牌之間的成分可能有所不同。
- 當日特餐:因製作快速,常會遺漏過敏原資訊表。
- 共用油炸鍋與器具:用於魚類或裹粉產品的炸油會傳遞其過敏原。
- 翻譯:手工翻譯的菜單可能會遺漏過敏原標示。
「可能含有微量」的標示並非法規強制要求。若您使用此標示,則必須反映實際的污染風險。至於「無麩質」的聲明則有規範:每公斤麩質含量須低於 20 毫克。
保持更新的簡單方法
- 為每道菜餚建立一張資訊表,包含其成分與子配方。
- 每當食譜或供應商變更時,以及針對每道當日特餐,請重新檢視該資訊表。
- 在所有地方顯示相同的資訊:紙本菜單、線上菜單、自助點餐機、收據。
- 培訓外場團隊:了解在哪裡查找資訊,以及當顧客通報過敏時該如何處理。
- 為外國顧客翻譯菜單及其過敏原資訊。
常見問題
「詢問服務生」的標示就足夠了嗎?
不夠。在法國,過敏原資訊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供,且顧客必須能在點餐前查閱。服務生可以補充說明,但不能取代書面資訊。
誰負責檢查?
法國反詐欺局(DGCCRF)及各地方分局的稽查人員會在餐廳檢查時進行查核。
需要標示微量過敏原嗎?
這不是法規的強制要求。若您選擇標示,該標示必須對應您廚房中真實存在的交叉污染風險。
外送和外帶呢?
資訊必須在購買前(例如在訂購網站上)以及交付訂單時可供查閱。
本指南提供一般資訊,不能取代您的會計師或法律專業人士的建議。